泰州农保有大病补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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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补偿比例:
- 参保人员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1.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进行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按80%的比例进行补偿。
- 医疗救助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5000元,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进行补偿,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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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
- 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政策范围内规定的起付线以上6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8%,二级报销72%,三级报销66%;
- 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66%;按转诊规定到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1%。
泰州农保设有大病补助,旨在减轻参保人员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补助标准和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范围有所区别。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