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保可以异地就医
根据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过,异地就医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流程,以下是详细说明:
异地就医门诊
江苏农保可以进行异地就医门诊,但参保人员需要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这是异地就医的前提条件。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时,应选定好将要就医的定点医院。
异地就医住院
前期准备
- 办理备案:参保人员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备案时需选好定点医院,后续在定点医院看病才可报销。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例如患者本人或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也能致电办理。
- 选择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可以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比如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是无锡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院。
就医与结算
- 直接结算:做好备案后,带上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就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进行结算。
- 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相关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所需资料包括医保卡的正反面复印件、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等。
大学生在休学期间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符合高校规定的实习、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异地就医也可报销。若大学生因病需异地转院治疗,应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