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的大病救助政策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减轻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以下是关于徐州市大病救助政策的详细信息。
大病救助的对象和条件
特定群体
- 特困人员: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
-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包括1-6级残疾退役军人。
- 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人员。
- 特困职工:由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家庭成员。
- 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成员。
- 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 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在过渡期内继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病救助的标准
职工大病保险补助
- 起付标准:2024年为18000元。
- 补助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补助70%,10万元(不含)以上补助80%。
- 特殊群体补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补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助
- 起付标准:2024年为18000元。
- 补助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补助60%,10万元(不含)以上补助70%。
- 医疗救助对象:起付线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
一般流程
- 提交申请:向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大病医疗患者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材料。
- 审核和评议: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公示3天。
- 审批决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发放救助款: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收到救助款。
特殊群体流程
- 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为100%。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照不高于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设置,救助比例为70%。
大病救助的联系方式
救助服务热线
- 徐州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0516-83686123, 0516-83686536。
- 徐州市医保部门咨询电话:0516-12393(24小时服务)。
徐州市的大病救助政策通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旨在为特殊群体提供额外的保障,减轻其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申请流程清晰,联系人信息明确,确保了政策的实施效率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