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特殊时代的产物
农民交提留是 特殊时代的产物 ,主要出现在农村税费改革前。提留是农民卖经济作物赚的钱中的一部分上交给国家,类似于公司职工需要缴纳的部分税费。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农村经济的状况,农民除了种粮食外,还会种一些经济作物来增加收入,而提留制度就是国家从这部分额外收入中抽取一部分,用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具体操作上,提留一般是在每年的深秋季节,收完玉米后,由村里的领导干部们挨家挨户地来收取提留款。提留包括公益金、公积金和村集体日常管理费用,从农业总产值中优先提取。提留的提取比例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商议决定,最高不得超过土地安置补偿费的20%。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6年起,国家已经废止了农民缴纳农业税的规定,不用再交公粮和缴提留了。这一变化对农民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意味着他们不再需要承担这部分经济负担,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业发展,提供各种补贴,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教育、医疗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