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 25年 ,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 5年 ,才能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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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即个人缴费年限)须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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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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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满6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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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满5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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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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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但计入累计年限时按实际缴费比例(如职工平均工资的7.4%)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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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年限补缴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需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欠缴年限的费用,补缴后纳入统筹基金。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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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职工医保政策一致,需满足25年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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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年限无25年限制,但待遇享受有年限规定(如门诊报销比例随年限增长)。
四、建议
建议职工尽早参保并持续缴费,避免因缴费年限不足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若接近退休年龄但未达标,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