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东汕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以 补交。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9〕105号)第十七条有关规定,自2024年12月25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按照新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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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需要延后缴费 ,年满65周岁才能办理一次性趸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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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 ,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交,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结合当地社保部门的实际操作,确认具体的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