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补缴几年前社保的方法
珠海社保补缴几年前的社保,可以通过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的方式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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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单位在发现社保欠缴时,需要在发现之日起3个月内补足应缴纳社保费用。如果超过3个月未补缴,就需要按照1%的滞纳金进行补缴,同时还要缴纳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的5%的社保费用。企业需要先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欠缴明细和未缴明细,等待社保部门审核后出具补缴通知单。企业按照通知单要求进行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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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对于个人遗漏、欠缴未超过3个月的社保费用,可以在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应缴金额进行补缴。如果个人补缴社保费用的时间超过3个月,就需要按照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浮5%进行缴费。个人需要向社保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相关材料。确认补缴的金额后,可以到就近的社保局窗口进行缴费。
请注意,具体的补缴政策和流程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在办理前建议直接咨询珠海市社保局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