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职工医保每月最高1200元,居民医保每月最高1000元。
肝硬化患者符合条件时,在揭阳市可享受医保报销,涵盖门诊特定病种和住院治疗,具体比例和限额因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而异。
一、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
- 年度限额:400元/人,单日最高40元(含诊疗费)。
- 报销比例:一般诊疗费报70%,基本医疗费报60%,超出部分自付。
门诊特定病种(含肝硬化失代偿期)
不设起付线,职工与居民医保按月限额支付:
| 病种 | 职工医保限额 | 居民医保限额 | 有效期 |
|---|---|---|---|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1200元/月 | 1000元/月 | 长期 |
| 慢性乙型肝炎 | 350元/月 | 300元/月 | 2年 |
二、住院报销标准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90%(社区可达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县域三级75%)。
- 年度限额:2万元。
覆盖范围
含检查、手术、药品等基本医疗费用,非必需项目不予报销。
三、报销条件与流程
必要条件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医保目录内项目,达到起付标准。
- 需提供诊断证明并完成备案。
流程
入院时凭身份证登记,预交押金;出院时直接结算,自付部分扣除后返还。
肝硬化作为慢性病,揭阳市医保通过门诊特病与住院统筹双重保障减轻患者负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等级、规范用药可最大化报销效益,长期治疗需关注政策调整与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