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满足年度报销条件
湘西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年度累计二次报销,其可持续性取决于参保状态、费用门槛及政策连续性。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执行规则
年度周期
- 按自然年度计算,起付线为1.2万元(2025年标准),次年重新累计
- 跨年度住院费用以出院时间为准计入当年报销
报销条件
- 需先完成基本医保首次报销
- 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后,按分段比例报销(50%-70%)
- 特困人员等群体享受倾斜政策
二、注意事项
参保连续性
- 必须持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断缴次年无法享受
- 新增参保人员有等待期限制
病种与材料
- 不限病种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 需保存原始票据、诊断证明等报销凭证
政策调整风险
起付线、封顶线可能随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动态调整
湘西州通过大病保险机制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医保局年度通知,确保充分享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