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是江西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部门,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以下是关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分工情况。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自然资源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包括土地、矿产、水、森林、湿地等资源的调查、确权登记和管理。通过整合原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实现了对自然资源的全面管理,职责范围更广,监管任务更重。
矿产资源管理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登记和管理工作,特别是矿业权出让和登记。该厅还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地质灾害防治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包括隐患排查、预警预报、防治技术指导和应急管理等。该厅通过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部署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和城乡规划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确保国土空间的科学开发和利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划,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致力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班子成员分工
主要领导
- 宋斌:厅党组书记、厅长,负责厅全面工作。
- 邱水文:厅党组成员,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林业相关工作。
- 邝先华: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副厅长分工
- 张龙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等工作。
- 陶小驹: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 涂迎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
- 黄庆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组织架构
内部部门设置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内设多个处室和单位,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和实施,如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用途管制股、地质环境处、矿产资源处、地理信息管理处等。
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属多个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如省地质局、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等,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和执行工作。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整合多个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全面、高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其主要职责包括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以及规划和城乡规划。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内部组织架构完善,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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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用途管制职责:
- 负责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
- 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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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 建立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 负责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管理和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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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 负责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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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核算和资产负债表编制。
- 制定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依法收缴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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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开发利用标准,建立价格体系。
- 开展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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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与监督:
-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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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 牵头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 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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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
-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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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业权管理。
-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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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 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 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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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
-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
-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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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与督察:
- 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 对地方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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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责:
- 统一领导和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是谁?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是宋斌。
宋斌于2025年2月10日主持召开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并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还在2025年1月16日出席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迎新春老同志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其他省份自然资源厅的职能对比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其他省份自然资源厅的职能基本一致,均遵循国家自然资源部的总体要求和指导,但在具体执行和地方特色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以下是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与其他省份自然资源厅职能的对比分析:
共同职能
- 资源管理与确权登记:负责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调查监测和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源权属清晰、利用合规。
- 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 生态保护与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 执法监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地方特色职能
- 江西省特色职能: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在职能转变方面强调了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力度。
职能转变与创新
- 江西省职能转变: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在职能转变方面强调了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