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居民医保政策,自付26000元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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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5万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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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至10万元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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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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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
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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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75%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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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45万元(含基本医保15万元+大病保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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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年度封顶线40万元
三、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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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26000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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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6000元在2万至5万元区间:
报销金额 = 26000元 × 60% = 15600元
自付金额 = 26000元 - 15600元 = 1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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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其他病种或特殊群体,需结合具体政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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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报销示例
起付标准1.2万元,报销比例65%:
报销金额 = (26000元 - 1.2万元) × 65% = 13940元
自付金额 = 26000元 - 13940元 = 12060元
但特困人员年度封顶线40万元,实际报销金额受限于总自付额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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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普通居民1.2万元,特困人员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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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普通居民45万元,特困人员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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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戈谢病等罕见病,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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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先自付部分不纳入报销
建议办理医保时同步配置大病保险,以降低医疗负担。具体报销以实际就医项目和费用为准,可通过医保官方渠道查询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