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大病救助报销比例根据救助对象和医疗费用的不同阶段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医疗救助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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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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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减半(如普通居民1.2万元减半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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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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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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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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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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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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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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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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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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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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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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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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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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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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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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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不含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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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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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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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对象: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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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至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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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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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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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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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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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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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等费用报销90%,个人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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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农村患者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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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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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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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再通过大病保险报销,最后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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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济宁医保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2元,报销额度提高至50万元。2. 救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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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医保凭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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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济宁市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