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门规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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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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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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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总额上限:3000元。可以随时结报,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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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的报销:需要审核,审核通过的人才可享有。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级报销40%级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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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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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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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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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和门慢的报销比例大小:取决于具体的医疗保险策和个人参保情况,一般而言,门慢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更高一些。门规和门慢的报销比例大小取决于医疗机构级别、疾病类型、个人医保类型和个人缴费情况等因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标准请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