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就医地点、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群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住院报销比例
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陇南市内的报销比例: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转市域外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60%。
- 跨市州或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办理转诊和备案手续,报销比例根据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私自转诊不办理转诊和异地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普通人群:补偿基数0-1万元报销60%,1-2万元报销65%,2-5万元报销70%,5-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
- 城乡贫困人口:补偿基数0-1万元报销65%,1-2万元报销70%,2-5万元报销75%,5-10万元报销80%,10万元以上报销85%。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100元。
-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不设起付线,按病种限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普通人群
- 0-1万元:报销60%
- 1-2万元:报销65%
- 2-5万元:报销70%
- 5-10万元:报销75%
- 10万元以上:报销80%
城乡贫困人口
- 0-1万元:报销65%
- 1-2万元:报销70%
- 2-5万元:报销75%
- 5-10万元:报销80%
- 10万元以上:报销85%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100元。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不设起付线,按病种限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50种重特大疾病
-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0-1万元报销50%,1-2万元报销55%,2-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 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大病保险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的比例进行补偿。
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群中有所不同。总体来看,住院和门诊的报销比例较高,尤其是对于城乡贫困人口和特殊疾病患者。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也分段递增,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了解这些报销比例有助于参保人员在就医时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甘肃省农村医疗报销比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甘肃省农村医疗报销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
- 镇卫生院:报销40%。
- 二级医院:报销30%。
- 三级医院:报销20%。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
- 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报销。
- 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报销。
- 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报销。
- 三级医院:
- 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报销。
- 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报销。
- 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5%报销。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
-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40000元。
大病补偿
-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达到70%。
甘肃省农村医疗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根据就医地点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流程: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持卡就医:患者需携带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刷卡报销:就诊结束后,患者可以直接在医疗机构的收费窗口刷卡报销医疗费用,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转诊备案:患者需先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等证件。
- 住院治疗:患者持转诊备案手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 收集报销材料:出院后,患者需收集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 提交报销申请:患者或其家属需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将收集好的报销材料提交到区服务中心或新农合管理部门。
- 审核报销:新农合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报销的费用会打到患者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提出申请:患者需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审核批准:新农合业务管理中心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的条件。
普通门诊报销
- 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 办理流程: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再由镇联络员送区农医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
- 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 办理流程: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甘肃省农村医疗报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甘肃省农村医疗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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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新农合医保卡
-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 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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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材料:
-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若患者是未成年人,需提供未成年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及银行卡
- 若患者身故,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丧葬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人与患者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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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额外材料:
- 基本医保补偿凭证(原件)
- 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三选一)
- 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明细对应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