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保可以在外地使用,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cite{web_9:9}。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cite{web_9:9}。
备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 四川医保APP
- **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网上渠道。
2.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四川医保参保人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等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
3.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异地就医医药费用中哪些能纳入医保报销要根据就医地医保目录来确定,具体基本医保待遇支付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要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 手工报销:如果是垫付资金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时目录和待遇政策都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4.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 住院费用:四川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77%,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率达到93%。
- 普通门诊:全省22个统筹区均实现了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全省183个县(区、市)分别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直接结算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跨省医疗费用。
四川医保可以在外地使用,但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在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可以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