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报销能否转他人卡涉及到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以下是关于北京医保报销和转账的详细信息。
北京医保报销能否转他人卡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 政策背景: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北京市已于2024年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并逐步扩大至跨省共济。
- 共济范围:北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医保报销的基本流程
- 报销条件: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 报销材料:报销时需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等。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家庭共济备案
- 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家庭共济备案。备案成功后,近亲属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操作步骤: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添加共济对象信息,完成备案。
跨省共济
- 跨省使用:北京市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账给在外地参加基本医保的亲属,实现跨省使用。
- 操作指南: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登录后激活“医保钱包”功能模块,填写被转账人信息、转账金额及资金来源,提交转账申请。
医保报销的基本流程
异地报销
- 备案手续:异地就医需先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 报销流程:在异地就医结算后,回到北京需转移账户并提交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金额直接打入医保账户。
报销时间和到账时间
- 报销时间:医保报销的到账时间通常在1-2周内,具体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 资金到账:手工报销的费用支付到个人医保预留账户,报销款项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操作并传递给银行。
北京医保报销不能直接转他人卡,但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医疗费用支付。参保人员需办理家庭共济备案或跨省共济手续,并在异地就医时办理备案手续。报销时间和到账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为1-2周内。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2万元以下:社区定点医院报销9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70%。
- 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上不封顶。
- 退休人员:
- 2万元以下:社区定点医院报销9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85%。
- 2万元以上: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1300元-3万元: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
- 3万元-4万元: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2%,三级医院报销90%。
- 4万元-10万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报销97%,三级医院报销95%。
- 10万元-50万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85%。
- 退休人员:
- 1300元-3万元:一级医院报销97%,二级医院报销96.1%,三级医院报销95.5%。
- 3万元-4万元:一级医院报销98.5%,二级医院报销97.6%,三级医院报销97%。
- 4万元-10万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报销99.1%,三级医院报销98.5%。
- 10万元-50万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9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5%。
- 二级医院:报销50%。
- 三级医院:报销50%。
- 封顶线:门(急)诊封顶线为50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80%。
- 二级医院:报销78%。
- 三级医院:报销75%-78%。
- 封顶线: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
- 封顶线: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
- 二次报销:对于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会进行二次报销,具体比例为60%和70%。
北京医保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北京,医保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
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 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五险合一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五险合一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 收费票据(医院提供)
- 处方底方(医院提供)
-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医院提供)
- 报盘文件(五险合一系统报盘)
- 急诊诊断证明(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急诊诊断证明书)
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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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五险合一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五险合一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 收费票据(医院提供)
- 出院诊断证明(医院提供)
- 住院费用结算单(或汇总明细清单)(医院提供)
- 报盘文件(五险合一系统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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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
-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五险合一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五险合一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 收费票据(医院提供)
- 处方底方(医院提供)
-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医院提供)
- 急诊留观证明(医院提供)
- 报盘文件(五险合一系统报盘)
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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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
-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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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 相关的社保卡挂失、补(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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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费期间就医
- 单位出具欠费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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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门诊费用
- 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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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药品
- 北京市医保定点药店收据及费用明细、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购专用章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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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情况
- 外伤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社保所公章
北京医保报销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医保报销的流程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包括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以下是详细的流程:
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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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管理:
- 参保人员需在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或A类医院(如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等)就诊。
- 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需现金支付,医疗费用须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
- 外购药品需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保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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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在职人员2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的部分,方可报销。
- 超过起付标准后,参保人员将单据提交至单位或社保所。
- 单位或社保所录入企业版系统,并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至医保中心。
- 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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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普通门诊、急诊收据。
- 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
- 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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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每月1日至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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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管理:
- 参保人员需在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及A类医院住院。
- 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单位足额交费后,个人只需缴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 医疗费用须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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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自费和自负部分,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需要提交住院清单、医保划拨单和相关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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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 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付标准3万元,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1%;3万-4万元,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4%;4万元以上,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7%。
- 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支付比例均为70%。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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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 外省参保人员来京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 线上办理: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按照提示完成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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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管理: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备案地的定点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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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如无法实时结算,参保人员需保留好相关单据,回参保地后通过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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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
- 参保人员参保后未发卡、急诊未持卡、住院出院结算期间压卡、补换社保卡、单位欠费期间等情况就医的。
- 定点药店外购药品时因医保系统问题未能实时结算等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的。
- 产前检查、计划生育门诊手术的医疗费用。
- 符合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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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参保人员将材料交由单位(或社保所)统一负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 单位或社保所使用社保企业版软件录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信息,形成电子版报盘文件,并打印相应的申报表单,连同整理好的参保人提供的相关单据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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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 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 费用明细单(原件)。
- 门(急)诊处方底方(原件)。
- 住院类费用结算明细单(原件)。
- 诊断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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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参保人员发生的上年度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截止到本年度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如果参保人员从上年度至本年度1月20日跨年连续住院,可顺延至出院结算后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