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个人医保金账户一般不可以随意取出来,但存在特殊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可以取出的情况
- 参保人员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意味着,如果参保人员在退休后去世,其医保卡上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 出国定居或移民:参保人员退休后选择出国定居或移民,可以凭借相关材料申请提现,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中的全部资金。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继续缴费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选择继续缴费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清算退还个人账户累计额。
-
不可以直接取出的情况
- 在职职工医保余额的来源:医疗保险的比例一般是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缴纳的基数一般情况是个人的社保基数,也存在60%、100%、300%社平工资的情况。以前医保余额的来源主要是个人缴纳的2%加上单位缴纳的8%的一部分进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现在,准确地说是2021年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后,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 退休职工医保余额的来源: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不代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就不会增长。国家也会按照一定政策返还一定金额到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这个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性还是比较大的,一般分三种情况:一是返还一定比例的社平工资,比如说广州,医保个人账户每个月返还社平工资的3.9%;二是返还一定比例的养老金,比如说青岛,医保个人账户每个月返还养老金的4.1%;三是返还固定金额,比如说北京,70岁以下医保个人账户每个月返还97元,70岁以上为107元。
总的来说,退休后个人医保金账户的资金处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虽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提取,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移民,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继续缴费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时,可以申请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