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医保的保险范围主要包括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及个人账户共济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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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病种范围
全省统一执行4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准入标准,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重性精神病和结核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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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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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基金支付范围不含门诊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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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增的5种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已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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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一步规范了病种准入标准,调整了部分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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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统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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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2023年9月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处方外购药费用;
- 不同级别医院个人自付比例差异:5000元内一级医院15%、15000元内13%、15000元以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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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职工医保且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覆盖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治疗需求。
三、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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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使用范围
自2024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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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及部分慢性病用药,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等渠道办理授权后使用。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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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全省城镇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纳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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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段确定,例如一级医院5000元内个人自付1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4年最新调整,确保覆盖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及家庭共济需求,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