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医疗保险的实施可分为以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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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
该保险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在霍邱县正式实施,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早期探索阶段。2022年参保人数达147.49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的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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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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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992年10月启动试点,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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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07年7月1日试点,2010年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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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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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通常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春节返乡人员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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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缴费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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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起始时间及霍邱县具体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