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类型及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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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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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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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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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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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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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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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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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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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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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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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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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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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跨县则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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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0元/人(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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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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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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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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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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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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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5%、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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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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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补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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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重度残疾人员
- 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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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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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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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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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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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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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4%(职工)/97%(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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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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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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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比照年度最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起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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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起付线降低、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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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待遇以医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