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对住院预交金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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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
患者无需提前在就诊卡存入任何金额,就诊后直接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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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资金清算退款
各医疗机构需在3月1日前对已收取的门诊预交金进行清算并退还患者。
二、住院预交金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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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收费标准
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医保患者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具体比例根据病种和医保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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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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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手术等特殊场景 :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可预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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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群体 :保留预存费用方式,避免因支付不便影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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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群体 :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覆盖人群(如特困人员、低保户等)无需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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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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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支付方式
支持医保、自费、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简化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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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透明度提升
每笔费用在就诊后即时结算,患者可清晰查看明细,增强就医信心。
四、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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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经济负担 :避免患者因资金占用影响就医,降低“因病致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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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服务效率 :减少预存退卡环节,缩短就医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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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平 :通过医保报销机制,降低贫困群体就医门槛。
以上政策覆盖全国所有公立医院,确保患者共享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