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时间需结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个层面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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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始于 1998年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安徽省随即启动了该制度的实施,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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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的试点工作始于 2007年 ,安徽省作为试点地区之一,逐步推进该制度的覆盖。截至2024年10月1日,安徽省将9种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保障范围。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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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中国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但那属于公费医疗体系,与后来建立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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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过“七统一”政策(2024年启动),进一步统一了医保政策和标准,但这一政策属于医保体系优化措施,不改变医保制度本身的起始时间。
综上,安徽省医保制度的核心部分(城镇职工医保)始于1998年,而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24年10月新增了9种门诊慢特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