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销
淮南市医保在合肥门诊 能报销 ,但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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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在参保市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每年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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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普通门诊不纳入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后,可以在合肥定点医院就诊门诊慢特病并联网直接结算,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年度限额按照每个病种规定的限额执行。
- 异地就医 :
- 市外异地就医,参照普通住院报销政策。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非转诊报销比例为5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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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母亲在合肥有定点医院,并且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可以通过联网直接结算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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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普通门诊就诊,需要先垫付费用,再根据具体政策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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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就诊医疗机构是否为淮南市医保定点医院,以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