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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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达 60% ,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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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 40%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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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 30%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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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 20%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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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在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与门诊一致(即基层60%、镇院40%、三甲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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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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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后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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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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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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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涵盖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特殊病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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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例如金华市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约为20%,特殊病种门诊起付标准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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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2025年金华新生儿可免费参加城乡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达55%,住院报销比例更高。
以上信息综合了金华市最新医保政策,具体报销比例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