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医保政策,医保账户资金的使用和提取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医保账户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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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用途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含急诊)、住院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合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大病保险费、“西湖益联保”保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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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用途
除上述用途外,医保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其他消费支出。
二、特殊情况下的提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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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亲属可凭死亡证明办理账户余额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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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移民或注销户籍
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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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且新账户未建立
因转出地医保机构不接受账户余额(仅接受账户年限)时,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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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包括异地就医未建立账户、参保人退休后转入其他城市且无法转移账户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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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现限制 :正常参保期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法直接提取现金,必须用于指定医疗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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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规则 :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同转移;若转入地医保机构不接受余额则无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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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清缴要求 :提取前需结清个人账户内的医疗费用,存在透支时需先由历年资金冲抵。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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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可按规定支取;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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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可通过社保经办窗口、银行柜台或线上平台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若需提取医保账户资金,请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