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的社保可以转到天津吗
河北省的社保是可以转到天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同时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办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转移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将河北社保转移到天津:
- 天津户籍人员返回天津就业且参保;
- 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天津就业,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0周岁;
- 经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
-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合凭证(需前往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民身份证;
-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转移流程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河北)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在天津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天津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河北)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审核与办理转移
- 天津的社保机构会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之后,河北的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着手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
- 天津的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
特殊情况
如果在河北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且达到退休年龄,一般应在河北办理退休,不能转移到天津;只有在河北缴费不足10年的,才可以转回天津继续缴费满15年之后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