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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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就医机构:选择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只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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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报销范围及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累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以内的纳入报销范围。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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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相关凭证:就医时需携带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并妥善保存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处方笺、检查报告、收费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是后续报销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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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申报:如果患有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需要先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的申请和鉴定。鉴定通过后,在门诊治疗相关疾病时,可按照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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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院会在结算时直接扣除可报销部分的费用,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兰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包括多个步骤。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顺利完成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