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因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费用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无需额外缴费;省直职工医保的大病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150元(单位与个人各承担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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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用
河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居民医保基金划拨,2025年筹资标准约为每人每年75元,个人无需单独缴纳。参保人只需按时缴纳400元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即可自动享受大病保险保障,覆盖基本医保报销后的高额医疗费用。 -
省直职工大病保险费用
省直职工医保的大病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150元,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各75元)。调整后的保障范围扩大至4万元以上至1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并纳入非因工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可享受全额或定额参保资助,大病保险对其进一步倾斜,如提高报销比例5%、取消封顶线等。连续参保或年度零报销的居民还可获得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升奖励。 -
参保时效与待遇衔接
未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12月28日前)参保的居民需等待3个月才能享受待遇,断保时间越长等待期越长。职工医保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可能影响大病保险待遇,需及时补缴。
提示:具体缴费标准可能因各地市政策微调,建议通过“河北税务”公众号或当地医保局核实最新信息,确保及时参保并充分享受三重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