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东莞的医保卡可以在广州使用。
一、医保卡异地使用政策
- 东莞医保卡: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有的医保卡,用于在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
- 广州医保系统:广州市医疗保险系统已接入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现与东莞市等广东省内其他城市的医保系统互联互通。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东莞市参保人员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先行垫付再回东莞报销。
二、异地就医流程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选择已接入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持卡就医:就医时,参保人员需出示医保卡,并按照广州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完成就医。
- 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统筹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三、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东莞市参保人员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报销比例按照东莞市医保政策执行。
- 住院报销:东莞市参保人员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报销比例按照东莞市医保政策执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广州医保政策执行。
| 报销类型 | 东莞市医保政策 | 广州医保政策 |
|---|---|---|
| 门诊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 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
|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东莞市医保政策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
东莞的医保卡可以在广州使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共享,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