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及宿州市的相关规定,宿州地区的电费价格标准分为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用电三大类,并实行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政策。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居民用电
宿州居民用户实行阶梯电价制度,电价按年累计计算,分为三档:
- 第一档:每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电价为 0.5653元/千瓦时。
- 第二档:每月用电量181-350度,电价为 0.6153元/千瓦时。
- 第三档:每月用电量350度以上,电价为 0.8653元/千瓦时。
分时电价(适用于已开通分时电价的用户):
- 平段(8:00-22:00):第一档为 0.5953元/千瓦时,第二档为 0.6453元/千瓦时,第三档为 0.8953元/千瓦时。
- 谷段(22:00-次日8:00):第一档为 0.3153元/千瓦时,第二档为 0.3653元/千瓦时,第三档为 0.6153元/千瓦时。
二、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如下:
- 不满1千伏:电价为 0.5558元/千瓦时。
- 1-10千伏:电价为 0.5408元/千瓦时。
- 35千伏及以上:电价为 0.5258元/千瓦时。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优惠电价):
- 不满1千伏:电价为 0.3516元/千瓦时。
- 1-10千伏:电价为 0.3366元/千瓦时。
- 35千伏及以上:电价为 0.3216元/千瓦时。
三、工商业用电
工商业用电分为单一制和两部制两种计价方式:
单一制:
- 不满1千伏:电价为 0.6198元/千瓦时。
- 1-10千伏:电价为 0.6048元/千瓦时。
- 35千伏及以上:电价为 0.5898元/千瓦时。
两部制(适用于用电容量较大的用户):
- 1-10千伏:电价为 0.6342元/千瓦时。
- 35千伏及以上:电价为 0.6192元/千瓦时。
- 110千伏及以上:电价为 0.6042元/千瓦时。
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用于工商业用户):
- 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基础上下降61.8%。
- 高峰时段(1月、12月):电价上浮84.3%。
- 尖峰时段(7月、8月):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
四、查询与咨询
如需查询具体电费或了解相关政策,可通过以下方式:
- 宿州市国家电网官网:登录后选择“电量电费查询”栏目,输入用户编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 拨打电力服务热线:95598,可咨询初始密码或其他用电问题。
温馨提示
宿州地区的电价可能因政策调整或用户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定期关注宿州市人民政府或国家电网的最新公告,以确保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