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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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00元/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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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方面,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1%,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
- 退休人员方面,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
需要注意的是,治疗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等特定疾病时,支付比例会再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按相应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