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院级别及参保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2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分段累进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按90%报销
-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至10000元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至5000元按80%报销,5000-10000元按85%报销,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
退休人员 :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95%、二级95%、三级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
大额医疗:单次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按比例报销(如80%-50%)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200元(一级)、400元(二级)、600元(三级)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0%-85%,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75%、二级65%、三级55%)
-
年度最高报销额:1120元
- 门诊慢特病
-
甲类病种:报销比例85%
-
乙类病种: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最多可认定2个病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转外就医 :需报批,市外定点医院分别自负10%-25%起付标准
-
大额医疗补助 :符合条件费用按90%报销
-
退休人员 :所有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均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4年烟台职工医保的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