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1000元/次、二级医院600元/次、一级医院400元/次,报销比例最高达90%
佛山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时,需先支付起付线费用,超出部分按报销比例结算。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存在差异,具体政策与参保类型、治疗费用分段等因素相关。
一、住院起付线标准
- 三级医院:每次住院1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递减10%,最低降至300元
- 二级医院:每次600元,递减规则与三级医院相同
- 一级医院:每次400元,不设递减机制
二、报销比例计算规则
- 职工医保
- 起付线至10万元部分: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 10万元以上部分:统一按85%报销
- 居民医保
- 未成年人/学生: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 成年居民:各层级医院报销比例对应降低5个百分点
三、特殊情形处理
- 转诊异地就医: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下降10%
- 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等病种取消分段支付,10万元以上费用按90%报销
- 中医治疗:在起付线基础上降低20%,报销比例提高5%
参保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实时查询个人医保待遇,住院时出示社保卡可直接结算。合理选择医院层级、规范办理转诊手续能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建议结合病情需要和医保政策综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