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在药店购药的相关规定
最新政策变化
根据最新的政策,上海市已经取消了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非处方药品的品种和数量规定。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药店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药时,不再有数量上的限制,可以一次购买多种药品。
具体变化内容
- 取消品种和数量限制: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品时,不再限制购买的品种和数量。
- 取消次数限制:定点零售药店同一天内向参保人员提供非处方药品配售服务的次数不再受限。
- 取消余药量限制:对于在一次服务中或对于同店同卡余药量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不再限制相同药理作用非处方药品的配售服务。
- 取消金额限制: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医保药品的月累计金额限制也被取消。
政策实施时间
这些政策变化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合理购药提醒
虽然政策放宽了购药限制,但参保人员仍应合理购药,不能将个人医保账户资金通过购药后倒买倒卖来“变现”,这属于欺诈骗保行为,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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