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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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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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或购药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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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0%;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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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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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至25万元部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均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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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5万元部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均为90%。
- 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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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疾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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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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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报销费用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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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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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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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职工,其医疗费报销比例75%。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