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划分标准:
级别 定义 床位数 一级 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100张以下 二级 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101-500张之间 三级 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500张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通常指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甲、乙、丙三等的划分是按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管理水平等的差别而定,检查时以千分制打分。按分数高低来划分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实际执行中,一级不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