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城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仅在参保人死亡、丧失国籍或达到特定退休条件时方可依法提取。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养老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参保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合法提取的4类特殊情况
参保人死亡
- 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账户余额。
- 若退休前死亡,部分地区还可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失中国国籍并出国定居
- 需提供移民证明(如护照、绿卡、户口注销证明)。
- 提取金额仅限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单位缴纳的统筹资金不可提取。
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
- 若不愿补缴或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可书面终止关系,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 损失提示:提取后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且需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地区要求缴纳违约金。
| 提取情形 | 可提取金额范围 | 需提交材料 | 到账时间 |
|---|---|---|---|
| 参保人死亡 | 个人账户全部余额 | 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 15个工作日内 |
| 出国定居 | 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 移民证明、身份证、终止关系申请书 | 10-20个工作日 |
| 退休后缴费不足15年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退休证明、身份证、书面申请 | 15-30个工作日 |
| 丧失劳动能力 | 部分或全部账户余额 | 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 | 视地区政策而定 |
二、不可提取的常见情况
未达退休年龄且无特殊原因
因经济困难停缴的,账户资金自动保留,未来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
重复参保或转移未完成
需先清理重复账户或完成跨省转移手续。
正常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个人账户资金按月发放,不可一次性提取。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长期积累的养老保障核心,提前提取将影响未来待遇并面临资金损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政策,避免轻信“代提”骗局,确保资金安全和养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