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常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但需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上海标准,报销比例和限额仍执行常州规定。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
一、备案要求
办理方式
- 线上: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身份证、居住证明等)。
- 线下:前往常州市职工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及异地居住或务工证明。
备案类型
类型 适用人群 所需材料 有效期 长期备案 异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人员 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长期有效 临时备案 短期探亲、出差等急诊情况 急诊证明、行程凭证 单次有效
二、报销规则与流程
直接结算
- 条件:选择上海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如三甲医院),并完成备案。
- 范围:支持普通门诊、住院费用直接刷卡,个人仅支付自付部分。
垫付后报销
- 适用场景:未备案或医院未联网时,需先自费,后提交材料至常州医保经办机构。
- 材料清单:
- 医疗费用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
- 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 社保卡及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
三、待遇对比与注意事项
待遇差异
项目 直接结算待遇 垫付报销待遇 门诊统筹 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需事后报销,周期约10-20个工作日 慢性病补助 不适用,需先自费 按常州政策报销,需额外提交慢性病认定材料 关键限制
- 药品目录:仅限上海医保目录内项目,常州目录外项目不予报销。
- 急诊备案:未提前备案者,需在住院后3日内电话申报,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常州市医保在上海的报销政策兼顾灵活性与规范性,参保人需重点关注备案时效与材料完整性。合理选择结算方式可显著降低垫付压力,而慢性病等特殊待遇则需提前规划报销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