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医保的二次报销比例需分情况说明:
一、同一保险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普通报销
-
起付线标准(较首次住院减半):
- 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
- 二级医院:200元
- 三级医院:300元
-
报销比例(与首次住院相同):
- 一级及以下医院:94%
- 二级医院:92%
- 三级医院:90%
- *退休人员统一为95%*
二、年度自付费用超限后的二次报销(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
- 年度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部分可申请二次报销。
-
报销比例:
- 超出5000元且在5万元(含)以下部分:50%
- 超过5万元部分:60%
- *广东省政策规定最高可达80%*,具体需以深圳本地执行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未备案的临时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可能降至80%-90%。
- 报销限额:连续缴费满72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建议咨询深圳市医保部门或医院结算窗口获取最新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