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手术费用 10 万,居民医保通常是能报销的。
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承担。以宜宾市为例,在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 55%。若在该市进行 10 万元的支架手术,在扣除起付标准 900 元后,可报销金额为(100000 - 900)×55% = 54005 元。
部分地区对门诊特殊疾病也有相关报销政策。如宜宾市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置入或搭桥术后)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第二类,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 70% 报销,每年限额报销 3000 元。
不过,支架手术中使用的一些耗材可能有报销限制,如部分高值耗材医保实行限价报销,乙类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个人需先自付 10%,丙类诊疗项目个人需先自付 15%,再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如在万载县,可报费用 = 住院总费用 - 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 - 乙类项目个人先自付费用 10% - 丙类项目个人先自付 15% - 超限额等其他自付费用。
在崆峒区,冯老先生做脑梗塞支架置入术花费 97667.33 元,基本医保报销 48428.86 元,大病保险报销 19243.21 元,医保基金一共支付了 67672.07 元。这也说明居民医保对支架手术费用能起到一定的报销作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