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沈阳市最新的产假规定如下:
- 基础产假 :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奖励假 :
- 辽宁省额外增加60天产假,因此女方总共可以享受158天产假。
- 难产及多胞胎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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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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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 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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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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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陪产假 :
- 男方享有15天陪产假。
- 育儿假 :
- 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这些规定为沈阳市的母婴健康提供了充分保障,确保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足够的休息和照顾。建议准妈妈们和准爸爸们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假期,为迎接新生命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