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计算生育津贴的关键指标,它反映了单位整体的工资水平。规定的假期天数则依据不同生育情况有所差异,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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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基本产假为98天,广东省额外奖励80天,共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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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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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照女职工的工资来计算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发放。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规定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