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0年广州公费医疗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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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市内转院治疗:参保人员市内转院治疗需要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填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由医务部门审核盖章,并报市医疗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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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费医疗制度:广州市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旨在保障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广州市公费医疗制度主要包括公费医疗对象、公费医疗内容和公费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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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对象:广州市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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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内容:公费医疗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和大病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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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待遇:公费医疗待遇主要包括医疗报销比例、报销上限、报销程序等。广州市公费医疗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疾病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人员的医疗报销比例在70%至90%之间。广州市公费医疗报销上限根据医疗费用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而有所不同。其中,住院费用、特殊疾病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的报销上限较高,年度报销总额也有相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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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个人自负医疗费保护线规定: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公费医疗个人自负医疗费保护线规定的通知》(粤府函〔2001〕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取消《广东省直属单位及广州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粤府〔1994〕64号)第二条第(三)点个人自负医疗费保护线在职干部职工1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合计超过500元的,退休干部职工1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合计超过400元的,所超部分年终由单位核报的规定。
以上就是2020年广州公费医疗的新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市民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