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未查询到广东湛江生育津贴开始实施的具体时间
由于目前没有确切信息表明广东湛江生育津贴开始实施的时间,但可以了解其申请、领取等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能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以下将详细介绍广东湛江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条件与材料
- 申请条件
- 参保人应在手术后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 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其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在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到账后,用人单位已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职工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 职工产假或计生手术休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在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到账后,职工可凭相关资料直接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 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所需材料| | ---- | ---- | |单位申请|1. 《湛江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2. 单位授权委托书;3.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1. 《湛江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2.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华律网整理通用材料|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 居民身份证;3. 单位说明;4. 社会保障卡;5. 门诊急诊抢救记录或出院记录;6. 住院病历;7. 本人银行账户。|
(二)领取规定
- 办理地点
- 湛江市区:市直、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常参保且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但未及时领取生育津贴补助的职工或用人单位,需提交资料到湛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地址为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759 - 3637388。
- 各县(市):遂溪县、徐闻县、吴川市、廉江市和雷州市参保且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但未及时领取生育津贴补助的职工或用人单位,需提交资料到参保地对应县(市)医保中心办理。
- 时间要求
-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的起计时间,从录入生育时间或计生手术时间次日起开始计算,按月审核,逐月拨付。
- 职工产假或休假结束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可一次性合计拨付,产假或休假期间工作调动的,仍由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单位负责申请。
了解广东湛江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材料、领取规定等内容,有助于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顺利办理相关业务,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尽管暂不知晓其开始实施的具体时间,但这些规定能为人们在生育保障方面提供清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