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具体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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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参保或未享受过生育医疗费待遇
仅当男方配偶(未就业人员)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未享受过相关生育医疗费用时,男方才能使用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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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就业状态
若配偶已参保且符合待遇条件,则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二、报销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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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参考女职工标准,但仅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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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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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按病种定额报销(如人工流产260元、放环/取环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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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包括引产、绝育术等,出院结算时个人承担超出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自费项目;省外住院费用按单病种定额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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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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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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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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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结婚证、生育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及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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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就业证明(由街道/社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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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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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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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携带材料至参保单位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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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
有效期限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逾期不予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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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保情况的影响
若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则需通过职工医保报销,生育保险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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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可享受30天护理假津贴,按本人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9%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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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兰州市医保政策,其他城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