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的医保定点医院包括多家公立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以下是部分医院的详细信息及其报销政策。
长沙县医保定点医院列表
公立医院
- 湖南省肿瘤医院:位于桐梓坡路582号,提供肿瘤治疗服务。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位于湘春路53号,提供妇科和儿科服务。
- 长沙市中医院:位于蔡锷北路233号,提供中医治疗服务。
- 长沙市口腔医院:位于五一大道844号,提供口腔治疗服务。
- 湖南省脑科医院:位于芙蓉中路427号,提供神经科治疗服务。
- 湖南旺旺医院:位于人民东路318号,提供综合医疗服务。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位于蔡锷北路233号,提供中医和综合医疗服务。
-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位于星沙镇板仓路403号,提供妇科和儿科服务。
- 浏阳市骨伤科医院:位于浏阳市人民中路49号,提供骨伤科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
-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道连升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社区医疗服务。
- 长沙县星沙医院:位于星沙镇板仓路403号,提供综合医疗服务。
- 长沙县南雅医院:提供综合医疗服务。
医保报销流程
住院费用报销
- 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线上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 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
- 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报销待遇。
- 拨付:对报销医疗费用进行财务拨付。
- 办结:流程结束。
门诊费用报销
- 就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进行结算。
- 结算:在出院时,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7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两病门诊:不设起付标准,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年度支付限额按季平均分配,每季支付限额=年度总限额/4。
- 慢特病门诊:47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除单列支付和参照住院政策的病种,其他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1260元—42000元不等。
职工医保
- 门诊: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 住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5%;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
长沙县医保定点医院包括多家公立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医保报销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和办结等步骤。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居民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