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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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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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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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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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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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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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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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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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超过部分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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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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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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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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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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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如CT、核磁共振)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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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部分按1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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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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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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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符合门诊慢性病报销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渭南市合作医疗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