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伊犁2025年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不能随意取出,但符合以下特定条件时可办理提取手续:
一、允许提取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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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手续,资金可转入继承人银行卡或医保账户。 -
参保人移民
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
异地转移
参保人异地就业或生活时,可将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医保账户(非直接提现)。
二、新疆伊犁地区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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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功能
2025年新疆试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允许将账户资金转账给新疆省内参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此功能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 -
账户余额结转规则
个人账户余额(包括历年结余)不会因医保类型转换(如居民转职工医保)或停缴而清零,可长期用于医疗费用支付。
三、不可提取的常规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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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医疗消费
账户余额仅限用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药品、诊疗费、住院自付部分等医疗支出。 -
门诊统筹报销
职工医保年度门诊报销额度属于“支付限额”概念,与账户余额无关,不涉及资金提取。
2025年新疆伊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支持日常提现,仅在死亡、移民、异地转移等法定情形下可办理提取。常规使用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消费或通过跨省共济功能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