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河南省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已实现医院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报销可同步完成,无需单独申请。
一、报销条件与范围
适用人群
- 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居民。
- 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起付线)。
费用范围
- 包含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的合规费用。
- 不含自费项目、非合规转诊降低报销比例部分。
| 对比项 | 基本医保报销后 | 大病二次报销后 |
|---|---|---|
| 起付线 | 按病种/机构标准 | 1.5万元以上 |
| 报销比例 | 50%-90% | 50%-65%(分段递增) |
| 特困群体倾斜 | 无 | 最高报销比例提升至65% |
二、办理流程与材料
医院直接结算
- 在省内定点医院出院时,系统自动核算二次报销金额,与基本医保同步到账。
- 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线下补充申请
- 若医院未实时结算,需在6个月内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 必备材料:身份证、银行卡、住院发票、诊断证明。
- 特殊情形:跨省就医需额外提供转诊证明。
- 若医院未实时结算,需在6个月内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三、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申请截止时间为治疗结束后6个月,逾期视为放弃。
异地就医
省外住院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多次住院
同年多次住院费用不可合并计算,需分别达到起付线。
河南省大病二次报销政策显著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通过医院实时结算优化了流程。建议参保人就医时主动确认医疗机构是否支持一站式报销,并妥善保存医疗票据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