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价制度有所调整
江西省在2025年的电费收费标准如下:
- 居民生活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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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0.6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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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0.6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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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0.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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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表用户:0.62元/千瓦时
- 农业生产用电 :
- 0.6534元/千瓦时(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为0.4534元/千瓦时)
-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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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0.6804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0.6654元/千瓦时(1-10千伏)、0.6504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6354元/千瓦时(110千伏)、0.6204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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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业用电:0.619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0.6043元/千瓦时(1-10千伏)、0.589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793元/千瓦时(110千伏)、0.5643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
江西省还实施了峰谷电价制度,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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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电量为200-350千瓦时(春秋季)或200-450千瓦时(冬夏季),电价加价0.0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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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春秋季)或450千瓦时以上(冬夏季),电价加价0.30元/千瓦时。
这些收费标准自2025年1月起生效。建议关注江西省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可能的进一步调整信息。